FOF的英文全称为“Fund of Funds”,即“基金中基金”。公募FOF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这类产品的基本特点是将大部分资产投资于“一篮子”基金,而不是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
FOF挑选多只基金进行组合配置,可以进一步分散风险,我国首只公募FOF基金成立于2017年。
FOF既可以投资于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也可以投资于其他基金公司管理的基金。对投资于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情况,FOF具有避免双重收费的机制:基金资产中持有的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部分,不收取FOF的管理费;FOF管理人申购自身管理的其他基金(ETF除外),应当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收申购费、赎回费(按照规定记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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