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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发行应远离,防范风险常牢记

时间:2022-03-11
来源:易方达投资者教育基地

(一)案情回顾


2006 年 2 月,某证券公司营业部“ 客户服务中心 ”正式对外营业,在这里办公的是来自上海某大型投资公司驻杭的经纪人团队。舒某是该营业部的老股民,一天,“ 客户服务中心 ”业务员告诉她:“‘四川银发公司’即将在美国上市,现有部分原始股正在转让,届时将有10倍收益! ”在几位业务员的极力鼓动下,舒某把自己多年的积蓄统统拿了出来交给这几位经纪人,并现场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办理了过户手续。几天后,舒某前去询问公司海外上市事宜时,这个“ 客户服务中心 ”已经人去楼空了,而证券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却称该服务中心与其无任何关系。舒某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



(二)法理分析


在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之外,非法证券活动的另一种典型形式就是非法发行证券。所谓“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投资者意欲身着铠甲、刀枪不侵,需要先了解何为“ 非法发行证券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 10 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 200 人的,为公开发行证券。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证监会或国务院授权部门核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的,属于非法发行证券。


2006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006〕99 号),文件提到,非法发行证券的主要形式有:一是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 原始股 ”;二是未经法定机关批准的非法中介机构以“ 投资咨询机构 ”“ 产权经纪公司 ”“ 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 ”的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因此,若投资者遇到打着此类旗号忽悠您进行“ 投资 ”的,那必然是遇着了想要将您的辛苦钱骗入自己口袋的不法分子。



(三)小易点评


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发行活动遭受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因此,投资者应增强理性投资的意识,认清非法证券活动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天上不会掉馅饼,倒是可能掉“ 陷阱 ”。但投资者也无需对此忧心忡忡,套路虽多,其实内里大同小异,学会见招拆招,那自然能常有坐看云起的心境。以下赠您几个小妙招:


其一,当投资者遇到中介机构介绍证券业务时,应先核实该中介机构是否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否则其所从事的是非法证券活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的官方网站首页的“ 信息公示 ”栏目中,公示了所有的合法机构的信息,投资者可以自行查询。但要注意识别该中介机构是否冒用或混淆合法机构名称、网站域名。


其二,非法证券活动常使用夸大、煽动性极强的宣传语,如承诺保本或高额收益、宣称拥有内幕信息、号称具有先进的技术手段等等吸引投资者的注意,从而达到诱骗投资者的目的。因此,投资者应该时刻谨记“ 入市有风险 ”,对于此类虚假宣传,切莫轻信。


最后,投资者应时刻保持谨慎投资、理性投资的理念,不要轻易做出投资决策。在决定投资前,可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或行业协会进行咨询,全面了解所要投资产品的信息、相关证券知识及法律法规,做到投资心中有数,避免踩了非法证券活动的坑。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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