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哪些情形,属于严重异常波动?
答:主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异常波动,深交所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期间的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信息:
(1)主板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内四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
(2)连续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0%(-50%);
(3)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0%(-70%);
(4)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属于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多种情形的,深交所一并予以公布。严重异常波动指标自深交所公布的次一交易日或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不纳入严重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小贴士】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除了与上述主板股票的第(1)项存在不同外(创业板股票对应的认定标准为连续十个交易日内三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情形),其余一致。
2.深交所对程序化交易有何规定?
答: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进行程序化交易的,应当符合证监会的规定,并向深交所报告,不得影响深交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深交所对程序化交易影响深交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予以重点监控。情节严重的,深交所可以视情况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来源:深交所投教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