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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投资入市手册(三十八):主板退市规则(二)

时间:2024-01-31

1.主板退市整理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是多少?

答:主板退市整理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2.主板上市公司在退市整理期间,如何进行公告?

答:主板上市公司应当于退市整理期首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等事项。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应当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应当每日披露一次股票将被摘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3.主板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后,投资者是否还能转让股票?

答:主板上市公司应当在深交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4.主板上市公司出现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主动终止上市?主要流程是什么?

答:主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深交所申请主动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2)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

(3)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5)公司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6)公司股东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7)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收购人以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为目的,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8)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可的其他主动终止上市情形。

A股股票和B股股票同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公司,依照上述规定申请主动终止上市的,原则上其A股股票和B股股票应当同时终止上市。

主板上市公司依据规定向深交所申请其股票终止上市的,深交所将在受理申请后,由深交所上市委员会进行审议,深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不设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自深交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5.主板上市公司主动终止上市的,如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答: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申请进行审议,重点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在审查上市公司决策程序合规性的基础上,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

主动终止上市且法人主体资格将存续的公司,应当对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转让或者交易、异议股东保护措施作出具体安排,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深交所投教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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