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另一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是否均可免于信息披露?
答:《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17条规定,除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含增资)、提供担保以及持股5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均应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9.17条的规定,免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关程序。因此,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将视同为新的投资行为,仍须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2条或9.3条的规定予以披露。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