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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100问2024版——国家各部委为原油期货出台的 配套政策有哪些?

时间:2024-12-31

2015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 税交割业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明确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 免征增值税;   2015年6月,证监会出台《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 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确定原油 期货为我国境内特定品种,对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的准 入和监管给予了详细的规定,为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奠定了 法规基础;2015年7月,人民银行发布《做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 跨境结算管理工作的公告》,  同年7月31日,外汇局发布《关于 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 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创新了不同于QFII和沪港通的、适合于 期货市场运行规律的外汇管理办法;  2015年8月,海关总署发 布《关于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支持原油期货 保税业务开展;2018年2月,原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做好期货原油检验监管工作的公告》,明确了检验检疫部门对期 货原油检验监管的要求等;2018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 《关于支持原油等货物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税收政策的通知》。

这些政策的推出,为能源中心原油期货产品提供更便捷、更贴近国际市场的交易方式奠定了扎实基础,为境内外交易者参与 原油期货交易提供了便利条件。

(来源:上海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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