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中明确规定,不能交付或者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不允许交割。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后,自然人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自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自然人客户的交割月份持仓直接由交易所强行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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