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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期权操作手册2022版——结算业务要点

时间:2025-10-28

一、权利金与保证金的支付 期权交易买方支付权利金,不交纳交易保证金;期权交易卖方收取权利金, 交纳交易保证金。 期权买方开仓时,按照开仓成交价支付权利金;期权买方平仓时,按照平仓 成交价收取权利金。 期权卖方开仓时,按照开仓成交价收取权利金;期权卖方平仓时,按照平仓 成交价支付权利金。 期权卖方开仓时,交易所按照上一交易日结算时该期权合约保证金标准收取 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期权卖方平仓时,交易所释放期权卖方所平期权合约的交 易保证金。 二、保证金、手续费收取 交易所在结算时,按期权、期货合约当日结算价计收期权卖方的交易保证 金,根据成交量和行权量(履约量)计收买卖双方的交易手续费和行权(履约) 手续费,并对应收应付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 金。 手续费标准由交易所确定并公布,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手续费标准进 行调整。  三、结算价 期权合约结算价的确定方法为: (一)除最后交易日外,交易所根据隐含波动率确定各期权合约的理论价, 作为当日结算价; (二)最后交易日,期权合约结算价计算公式为: 看涨期权结算价=Max(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行权价格,最小变动价位); 看跌期权结算价=Max(行权价格–标的期货合约结算价,最小变动价位); (三)期权价格出现明显不合理时,交易所可以调整期权合约结算价。 隐含波动率是指根据期权市场价格,利用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的标的期货合约 价格波动率。 四、行权或放弃行权的持仓和资金 对于行权或放弃的,交易所于结算时减少各自相应的期权合约持仓,同时释 放期权卖方交易保证金。 由期权行权(履约)转化的期货持仓不参与当日期货结算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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