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交易”是指除上午9:00-11:30和下午1:30-3:00之外由交易所规定交易时间的交易;连续交易品种为交易所规定的期货品种。在《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中所称的“交易日”是指从前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开始至当天日盘结束。交易日的第一节是指从前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开始至当天日盘的第一节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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