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红是指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等实际情况,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基金进行分红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降,但对投资者的利益没有实际影响。
基金分红有两种方式: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
现金分红指投资者直接获得现金的分红方式。
红利再投资,也称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部分销售机构可能显示为“红利转投”),是指投资者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形式进行再投资。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封闭式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封闭式基金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九十。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分配,由基金合同约定。基金收益分配应当采用现金方式,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基金品种除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原购买基金的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
(提示:少数基金只有一种分红方式,具体可通过基金合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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