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者按
为妥善做好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小编整理了有关事项通知,欢迎大家学习查阅。
二、北交所上市公司年报编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本所已根据《年报准则》制定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模板(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参见附件1和附件2),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年度报告和摘要模板的要求及时编制年度报告和摘要,并在预约时间披露。2022年1月1日至4月29日期间新上市且上市前未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按照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摘要模板编制和披露。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医药制造、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专业技术服务、环境治理、锂电池、化工、零售、建筑等行业的公司应当按照年度报告模板行业信息的相关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行业信息。本所鼓励其他行业公司自愿披露行业信息。
(来源:新三板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