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者按
为妥善做好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持续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3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小编整理了有关事项通知,欢迎大家学习查阅。
二、北交所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时间要求是什么?
上市公司应当在2022年4月29日前完成年度报告的披露,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应不晚于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上市公司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如果境外证券市场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要求与中国证监会、本所的相关要求不同,应当遵循报告内容从多不从少、报告要求从严不从宽的原则,并应当同时公布年度报告。
(来源:新三板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