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结算细则第四十条,会员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的,按照下列方法处理:(一)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大于或者等于零的,该账户对应的会员或者境外特殊参与者不得开新仓;(二)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小于零的,能源中心按照《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的规定进行强行平仓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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