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实行强行平仓制度。当会员、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交易所对
其持仓实行强行平仓:
(一)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二)持仓量超出其限仓规定的;
(三)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的;
(四)根据交易所的紧急措施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
(五)其他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
期权交易强行平仓的原则和程序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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