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大户报告制度参照期货大户报告制度。当客户系列期权合约投机持仓达到投
机头寸持仓限额的 80% 时,需进行大户报告。具体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非期货公司会员通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直接提交大户持仓报告及相关材料。期
货公司应将已经客户确认的大户持仓报告及相关材料上传至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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