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能源中心实行强行平仓:
(一)会员在能源中心的任一内部明细账户或者受托结算内部明细账户的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二)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持仓数量超过持仓限额规定的;
(三)由于违规受到能源中心强行平仓处理的;
(四)根据能源中心的紧急措施应当实行强行平仓的;
(五)其他应当予以强行平仓的情形。
声明:本资料仅用于投资者教育,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我们力求本资料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