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或者客户申请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应当按照合约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申请(审批)表,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合约、临近月份套期保值额度需求及其他信息;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公司注册证书等能够证明经营范围的文件;
(三)证明临近交割月份套期保值交易需求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包括当年或者上一年度生产计划书、与申请额度相对应的现货仓单、加工订单、购销合同、购销发票或者拥有实物的其他有效凭证;
(四)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申请的,提供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
(五)能源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如果已经提交给能源中心,且没有发生变化的,则无需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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