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单位
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为10吨,交割数量必须是交割单位的整倍数。质量规定
RMG 380船用燃料油(硫含量为I级、II级)或质量优于该标准的船用燃料油是指由石油制取的烃类均匀混合物,不排除为改善燃料油的某些性能和特点而加入的添加剂。燃料油应不含无机酸和使用过的润滑油,不能含有可能导致船舶使用异常的任何物质。燃料油中不应人为加入可能产生危及船舶安全或对机械操作性能产生不利影响、损害身体健康、增加空气污染的任何添加物或化学废料。具体的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燃料油质量标准

指定交割油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声明:本资料仅用于投资者教育,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我们力求本资料信息准确可靠,但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或及时性不作保证,亦不对因使用该等信息而引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